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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工作
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关于促进 建筑企业合作发展的调研报告 市住建局: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扶优扶强建筑企业的政策,促进会员企业合作抱团发展,努力打造“宜昌建造”品牌,根据协会领导安排,协会秘书处组成调研小组,于7月5日至7月15日,对本地相对明确有意愿进行合作发展的16家建筑企业分别进行了走访调研。7月28日和8月4日又增补调研了夷陵区建协推进合作发展实际进展情况。调研活动中主要听取会员单位发展现状的分析及对未来的展望,重点探讨推动组建若干建筑集团的可行性并听取意见和建议。8月18日市建协组织召开了建筑行业发展思路研讨会,听取了调研情况报告,探讨了合作的思路,凝聚了推进企业合作共同做大做强的共识。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地建筑企业发展现状 (一)本地主营建筑业务普遍不足。当前,宜昌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本地龙头骨干企业较少,企业数量多且发展质量不高,规模小而散,大部分不能自主走出本市以外去参与市场竞争,业务水平不专不精,大部分中小企业存在核心竞争力不强、转型发展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被调研企业普遍反映在本地的主营建筑业务量呈停滞或缩减状态,对未来的发展持谨慎担忧态度。多数企业承接项目渠道相对单一,大部分中小企业独立资质承接建筑项目较为困难,只有少数企业向市外开拓市场取得有一定的成效。 (二)多数企业合作发展意识不强。调研组事先筛选出50余家经营业务相对活跃的本地会员企业电话征询合作发展意向,口头表达有意向的有22家,不足40%,实际有真实意向、有所思考、有所准备的比例更低。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大部分企业负责人缺少危机意识,各自有一定的关系、渠道或市场优势,自我感觉还行,认为短期不至于混不下去,不太考虑长远发展问题;二是思想较为保守,家族式经营理念较重,不太愿意与其他公司整合共享资源,担心丧失对自创企业的主导权;三是对合作发展持消极观望态度,如果有人牵头搞起来看上去还行,再考虑实际参加合作。 (三)少数企业渴望合作发展壮大。调研发现有少数企业对合作发展,已经有较深度的思考,甚至率先进入探索实操阶段,如湖北江铭、明磊建设等。在宜央企中,十六化建对本地企业整合发展表现出强烈支持和牵头意愿,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和规划。这些企业通过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分析研判,认为未来建筑行业趋向大整合,趋向国有资本占优,今后中小建筑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有强烈的危机意识。渴望与先知先觉有共识的企业共同抓住历史机遇,在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实施强强联合,整合资源优势,组建一个“百亿资产、百亿产值、特级资质”集团公司,在建筑市场新一轮“跑马圈地”变革中能够赢得发展先机,站稳本地市场并有能力“走出去”拓展省外甚至国外的建筑市场业务,最终发展出若干家宜昌本地大型骨干混合所有制建筑集团企业。 二、促进企业合作发展的指导原则 根据《公司法》和现有各级政府政策,综合意向合作企业的思路共识,考虑到我市建筑企业的历史和现状,为提高合作成功率,调研组对促进我市本地建筑企业合作发展提出以下合作指导原则: (一)坚持自愿协商组合。应坚持企业自愿、自由组合、协商一致,自由寻找志同道合的企业商洽组合,无论是牵头方还是参与方都不宜采取拉郎配的方式指令安排。 (二)坚持现代企业治理。应坚持合作参与方平等协商,依据《公司法》实行现代企业治理,按照合作建立新企业的章程出资认股,原企业继续保持。各出资企业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形式行使决策权、监督权、考核权、分红权,新企业宜采取市场化方式招聘优秀经理班子执行经营决策,股东企业可以输出优强管理力量,但不宜向新企业安排一般性的经营管理人员。股东企业按照市场原则承接新集团的业务。 (三)坚持试点探索推进。大家认为一个合作团体的参与企业控制在5家以内为宜,多了则协调难度大、股份占比小、企业支持关注度降低。每一个合作团体要有一个自愿并有号召力的牵头企业,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合作商洽、章程制定、新企业注册等前期工作。合作协商成熟一个推进一个,试点探索、试点先行,为其他企业合作提供参照样板。 三、建筑企业合作发展的可行模式 (一)央企民企混合持股模式。充分利用国家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机遇实现合作,以一家意向央企或国企(51%控股)牵头,与4家以内的本地民企混合持股组建新的集团企业。其优点表现在:一是顺应我国政治、经济改革发展方向,容易获得国内外优质市场资源;二是有利于新集团企业通过平移、申报等方式快速取得高等级建筑施工资质;三是央企控股的新集团企业抗政治、经济风险能力强,更容易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 在此次调研过程中,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明确表示,有强烈愿意牵头组建一个由其控股的本地建筑集团,联合本地优强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达成战略协同效应。 (二)在宜央企、平台国企、优强民企混改模式。由市政府主导、主管部门推进、行业协会协调,实现在宜央企牵头,联合我市国企平台公司,加上优强民企,以国有资本控股、混合持股方式组建2个以上专业各有侧重的本地建筑集团企业。通过战略性专业化重组,优势互补,发挥央企的资质、融资、走出去发展优势;本市平台国企的市场优势;本地优强民企的施工作业、成本管控优势。进行混改模式合作,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该模式的优点是能够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重组我市建筑企业优质资源,混改成功后的企业基因最优、成长性最佳;其缺点是,在宜央企、平台国企、优强民企三者管理方式区别很大,自身长期形成的管理惯性和刚性会增加合作协调的难度。 (三)本地民企合作模式。由一家优强民企牵头,按照资质、市场、业绩、资产、人才等资源差异互补为合作方向,与若干家企业合作组建民营集团企业,各自向新集团平移相应资质,以新集团为主开发市场,自身不等不靠发展壮大,发展壮大了才会有新的合作机会。调研组了解到,湖北江铭、宜昌明磊2家公司已分别牵头正在推进合作协商工作。 (四)民企集团与国企混改模式。在成功组建民企集团的基础上,以民企集团为主体与国企(如政府平台公司)进行混改合作。此模式有利于提高民企的合作地位和话语权,提高协商效率,消除国企合作的顾虑,因为单个民企吸引力小很难赢得与国企合作的机会。 (五)民企集团之间合作模式。成功组建的民企集团之间可以进一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提升企业体量和竞争力,重点发展差异化市场优势,提高抗风险能力。 四、促进我市建筑企业合作发展的建议 (一)重点推动三个试点合作方案。一是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主动协调创造协商条件,支持由十六化建公司、葛洲坝集团的子公司分别牵头,联合本市平台国企、优强民企开展国企控股与民企混合持股合作商谈,促进达成合作协议组建两个新集团企业,各自发挥专业所长;二是支持宜昌明磊建设牵头,与宜昌恒生、宜昌朝阳、湖北沧海加快完成合作协商建立新企业;三是支持湖北江铭等意向企业牵头,在秭归县以及市区范围推进合作重组,探索多种合作模式。 (二)争取政府主管部门政策支持。协会要积极争取政府和主管部门明确对本地企业合作发展的支持政策,重点希望:一是将新成立的集团公司纳入全市重点扶持企业名单,给予其在资质升级所需的业绩培育、人才引进、项目承包权的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倾斜,在市(区级)重点项目招标活动中必要时修改评标办法中的核心条款,可优先选择EPC模式招标。二是在政府资金项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设置的业绩或奖项条件,允许把持股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的原有业绩或奖项参与评审得分特许应用到新企业中。三是评定分离的定标环节,制定优先选择合作新公司的条款。四是给予新公司适当的诚信分政策支持,比如对合作新成立的公司基础分从100分提高到120分,或者可以把合作企业的最高诚信分(平均分)平移认定给新企业。五是大型政府投资项目,资格条款中明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鼓励外地企业与新成立的公司联合参与大型项目的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协会积极咨询协调反映诉求。合作意向企业都希望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主观能动性,为本地企业合作起始阶段创造有利的孵化条件。一是积极向政府和主管部门反映、反馈本地企业合作发展的难点、堵点,提供适宜的意见建议。二是研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案例,理解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管理思路,为会员企业启动合作提供咨询服务和协调保障。三是主管部门和协会一起主动走访我市在宜央企、平台公司及相关意向企业,沟通合作信息、创造合作条件,组织有明确合作意向的企业进入小范围实质性商谈,积极为意向合作企业牵线搭桥。四是总结本地企业合作成功的案例,为其他企业后续合作提供样板和参考范例,推动我市建筑行业企业主动改革发展,为打造“宜昌建造”品牌提供强大的内在动能。 特此报告。 宜昌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8月19日
2021/09/29
宜昌建筑行业人才发展规划调研报告 (初稿) 为积极落实市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编制好市住建行业“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全面掌握市建筑行业人才发展状况,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对部分会员企业的人才发展现状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一)调研目的 (1)调研我市建筑行业的人才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 (2)了解各建筑企业对紧缺人才方面的需求; (3)掌握当前建筑行业在人才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4)今后在人才规划方面需要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二)调研安排 本次调研采取电子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共调研建筑企业30家,发出问卷调查表共30份,收回调查表30份。 二、建筑企业发展形势 通过本次对30家建筑企业的调研,发现大部分企业都存在人才匮乏的情况,经过汇总统计,截止2019年底,现有的职工总人数为20287人,持上岗证人数为14639人,持证率为72%,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总数为11060人,占有率仅为55%。从年龄结构看,30—50岁所占比例较大,30岁以下人员次之,50岁以上人员比例较低;从学历结构看,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为主,大专学历次之,中专学历人数比例偏低;从职称结构看,基本上以中初级职称为主,高级职称比例较低,占有率仅为14%。主要原因是一些有实际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取证较难,导致高级工程师证比较缺乏;从注册执业资格来看,一级建造师的数量最多,但是大部分人员集中在一级企业中,而二级建造师和其他注册执业资格类都分布在中小型企业里,部分企业对建造师也有需求。 三、建筑企业对人才的需求 统计结果表明:大部分建筑企业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数量需求较大,如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造价管理人员、BIM项目管理人员等。中高级职称证书也比较缺乏,特别是高级职称人员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要求越来越严格,导致取证较难。一、二级建造师也是严重匮乏,部分有证书的人员人证不统一,持有证书的人员无现场实践经验,无法到岗就职。其次八大员也较为紧缺,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取证和继续教育较难,由于国家政策改革,现阶段培训取证的时限变长,频次变少,导致取证很困难。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比较缺乏,人才类型比较单一,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性也较大,培养出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流失较普遍。 2、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八大员由以前的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发证改为现在由相关培训机构发证,培训取证的时间延长,频次较少,加之考试通过率太低,导致八大员证书数量严重不足。 3、企业中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项目管理经验丰富,但要开展职称评审比较困难,对评审过程中要求的学历、社保等要求越来越严格,导致职称证书考证取证困难。 4、目前大专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到民营建筑企业工作,很大一部分还不适应行业发展的节奏,不能适应企业现有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建筑行业的作息时间与行政机关的作息时间不一致,宜昌薪资福利待遇相比发达地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没有竞争优势,导致企业招工比较困难。 5、用工方与求职方的信息不对等,建筑市场人才需求量较大,但培养人才较难,可供双方相互有效沟通、对接的平台也有限。所以导致人才市场供不应求。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 1、建议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可考虑联合其它知名招聘网站,或自主开发招聘平台,充分整合人才资源,让行业内人才有序流动。也可与相关院校进行校企合作,搭建人才培养输送平台,定期组织相关企业开展行业内专场招聘会。 2、建议主管部门能与人社部门进行沟通职称评审相关事宜。在了解各企业的需求后,联合人社部门为企业的职称评审开辟绿色通道,组织开展相关的考前培训,提高职称评审的通过率。也可考虑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如海南省工程类副高级职称评定最低学历门槛为大专,即可解决一大部分人的职称问题。 3、建议行业协会多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利用现代高科技服务为载体,开展多形式、多元化的培训模式。有效解决企业人员岗位证取证难的问题。 4、加强建筑、市政技术研发。充实专业工程技术力量,加强与建筑、市政业务领域标杆企业交流学习,引进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等,通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新增一批核心技术,不断提升企业的技术竞争力。 5、加大项目设计管理指导与服务力度,积极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单位采购、合同谈判及评审,深度介入重大设计方案评审以及设计优化管理,有效提升项目设计管理能力。 6、积极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实用性人才,建议政府部门能够优化本地人才引进政策,制定人才奖励机制,吸引更多高技能型人才到宜昌来安家落户,充实宜昌市的优质人才库。 2020年8月26日 宜昌市建筑业协会
2021/09/29
关于宜昌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的回复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局下发的《宜昌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市建筑业协会在全体会员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12月15日下午组织会长、副会长、监事单位进行了专题讨论,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 关于资格预审后审问题:建议删除第六条最后一句“估算价在1亿元以上的,原则上采用资格预审”; 二、建议删除“附件1”中“3.财务状况:(1)营业收入。(2)授信额度。(3)流动比率。”等三项指标; 三、建议对“附件1”中“(三)项目机构”中的内容进行修改:只保留职业资格这一项要求,其他取消; 四、建议对“附件1”中“2.工程奖项:”工程质量安全奖的有效年限建议按照国优、省优、市优,分别为5年、3年、1年认定; 五、建议对“附件1”中“三、审查权重”中的企业信用评审权重由10%~20%调整为30%~50%,取消财务状况、项目机构评审权重; 六、建议对“附件3”中“4.报价得分的计算方式”中H值的取值范围由55~65调整为55~75; 七、建议对“附件3”中“三、评审权重”中项目机构的权重取消; 八、关于评定分离办法建议主管部门同步出台政策并执行。 宜昌市建筑业协会 2020年12月15日
2021/09/29
关于当前城区工程车限行时间影响 建筑产业工人职业健康安全的调查报告
宜昌市民政局: 市建协近期陆续接到施工企业反映当前对城区工程车、大型货车的禁行时间规定,存在影响项目工地建筑产业工人职业健康安全的问题。市建协针对此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并收集部分企业的书面反馈意见。调查发现随着高温季节的来临,当前“一刀切”的限行措施带来的主要矛盾是:限行新政与保障建筑产业工人职业健康安全的矛盾。调查了解当前限行新政规定:早6:00—10:00,下午16:00—22:00为工程车、大型货车的禁行时间。而此时间段在夏季通常是建筑工地室外作业防中暑的最佳作业时间段,建筑工地夏季作业时间一般规定为早6:00—11:00,下午15:00—20:00。如果一刀切执行限行时间,建筑企业将陷于两难境地:要么安排产业工人高温时段施工,影响建筑产业工人职业健康安全;要么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为保障产业工人职业健康安全,夏季建筑工地将无法安排产业工人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项目只能停工。 针对以上矛盾和困境,市建协建议采取以下解困措施: 一、建筑企业自身加强科学调度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施管理。一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确保产业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二是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粉尘、污水、渣土、光照对环境产生的污染;三是安排专人在混凝土搅拌车进入施工现场的路段协助交警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二、提请主管部门协调一事一审批,准许符合条件的项目在限行时间段施工作业。对在限行时间段确实需要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的项目,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准备到位,可由施工企业提前申请,主管部门经现场调查核实后,及时进行一事一审批,例外准许限行时间段施工作业。 以上措施,既能体现执行环保限行政策的原则性,又能兼顾项目施工保障产业工人职业健康安全的灵活性,更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解决企业难点、堵点实际问题的有益实践。希望予以协调解决。 特此报告。 宜昌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6月29日
2021/09/29
为积极落实宜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建筑业快速转型高质量发展,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对会员企业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按照宜昌市建筑业协会《2019年度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调研方案》的要求,协会组织由会长陶加林任组长,秘书长吕方武任副组长的三个小组开展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52份,走访4个县市区建筑业协会、6个专业委员会和城区部分会员企业,共召开专题座谈会14场,参加调研座谈企业76家,其中总承包企业45家,特级1家,一级18家,二级23家,三级3家;专业承包企业12家,劳务分包企业5家,检测单位5家,造价咨询企业4家,装配式生产企业5家。重点调研企业在深化改革、转型升级以及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就有关情况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协会秘书处形成了本调研报告。 二、建筑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全市建筑业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虽然取得了不错成效,2018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大关,但仍然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缺少旗舰级领军企业、企业内生动力不足、综合服务能力不强、合作发展意识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是直接影响和制约宜昌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最主要矛盾。 (一)建筑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有待完善。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一大批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建筑市场起到了一定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但在调研过程中仍有一些企业反映以下问题: 1、企业资质等级、综合素质低。建筑市场准入门槛过低、放开过度,导致市场主体供需失衡。据统计,2018年宜昌市新注册企业100多家,到2019年6月份,宜昌本地注册房建市政资质企业共836家,其中总承包企业483家,专业承包企业319家,劳务企业34家。这些企业2019年在宜昌承包工程的有104家,仅占宜昌本地企业的12.4%。 2、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企业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经营挂靠等违法行为,项目业主“低价中标、垫资、压缩工期、恶意肢解工程分包等霸王合同条款”等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过程监督处罚不力,企业要生存不得不屈服潜规则。还有一些项目由外地企业中标,这些企业还是利用宜昌本土的资源,造成项目利润和税收外流。 3、诚信分值在招标运用中的设置不合理。在工程项目招标条件设置中,招标文件综合评估对诚信分设置高低和不同分数段量化评分设置不合理,项目规模大小(200万元以下除外)、施工技术难易程度业绩优秀与否没有区别。导致诚信分值高、业绩好的企业在招投标中不具备优势条件,不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 4、建筑材料供应商抱团实行市场垄断。目前已形成商砼、商品砂浆、加气砖、烟道等建筑材料供应商划分区域供货,先付款后供货,随意加价,任意断供材料,不注重供货材料质量和服务质量。 5、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一刀切”停工,影响正常施工。再加上遇到雾霾天气、环保治理、重大活动、节假日放假等停工,都由施工单位在过程中超负荷加班完成,加大了安全质量风险。 (二)一部分企业反映垫资、低价和拖欠工程款是建筑市场的“三座大山”,使企业资金运营压力大和不可预见成本增大,是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之一,如拖欠工资、过程安全、质量控制不到位等,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工程垫资情况严重,比例过大,工程进度达到50%付进度款30%,进度达到80%付进度款50%;甚至完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恶意拖延审计决算时间造成工程款不能按期支付,有的一二年,甚至更长。据了解,一个项目要垫资40%以上,平均每万平方米房建要垫资400至500万元,特别是政府部门和一些国有企业是拖欠工程款的主体,直接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7、材料价格上涨,材料信息指导价信息发布时间滞后,信息价覆盖面窄,合同中霸王条款不予调整或不予实际调整。招标文件条款中,往往注明门窗、瓷砖、钢筋等采用xx等品牌,但标底价是采用的信息价,信息价均是普通品牌中最低的价格。如砂、碎石、商砼等价差在60至100元,直接消耗利润2.5%至4%个百分点; 8、人工费上涨也是增大企业施工成本的一个重要部分。投标报价人工费与实际施工时人工费涨价达10%以上,平均每万平方米房建人工费成本要增加30至40万元。 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设置繁多。要求企业一个项目设立一个帐户,每一帐户冻结资金最低是30万元以上,一个企业有3至5个项目,就是100多万元资金被长期滞押,甚至有的企业有10个以上帐户,资金滞押量很大。 (三)企业基础管理低下,转型发展能力不足,资源整合能力和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开发资金和技术人员投入严重不足,很难步入高质量发展行列。 10、受制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施工企业基础管理薄弱,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很多企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管理人员严重缺位、各项管理制度严重缺失。特别是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不健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一些企业将项目管理权承包给项目经理,甚至采取“以包代管”的方式,无视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导致项目施工安全风险和质量环保风险增大。 11、在《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宜昌市建筑市场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加分项中,为项目创优加分值偏低,分值有效期太短。创优过程周期长,投入大,管理要求高,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创优积极性,不利于提高建筑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2、企业经营发展理念滞后,同质化恶性竞争严重。众多建筑企业长期在房建和市政为主的同一总承包层次上,缺乏专业工程承建能力和配套能力,缺少技术创新,缺少核心竞争力。企业处在市场竞争的低端,没有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优势,无法适应国家大力发展基础设施、环保投资方向和工业建筑投资方向转换,“有业务需求,无专业能力”。 13、行业内资源整合不足,区域内缺少旗舰级领军企业。本地企业缺乏与央企联盟合作,高资质等级企业缺乏与低资质等级企业合作,尤其是建筑业企业与建材业、房地产业、工业设计与咨询以及投资金融业的联合发展不足。本地企业在一些大型项目和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项目竞争上,处于严重劣势地位,区域内缺少专业门类齐全的、核心技术能力较强的企业。 14、企业偏重经济效益,不注重科技创新,缺乏技术创新资金投入,缺乏科技创新的技术人员,内部管理简单粗放。对住建部推广的十项新技术应用和研究很少,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工法和发明专利甚少,对企业发展没有促进和指导作用。 (四)建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人才培育不足,已成为一大部分企业的短板,制约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5、一些企业不注重人才培养,专业管理人才紧缺。不愿让在职员工缺乏专业技能培训,专业技能不能及时更新。一、二级建造师也是严重匮乏,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人才职称晋升申报条件繁多,如对申报人员社保缴纳时间要求限制等,导致大部分人员不符合申报要求,很多企业都无法满足最低的资质标准要求。 16、在建项目在办理登记时,对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证件网上系统录入验证锁定时间长,导致企业专业持证上岗人员紧缺,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发展。 17、项目八大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取证和继续教育难,一段时间停办停考。报名难通过率太低,如安拆工报名手续一年多都无法通过报名。技术工人方面培训的工种太少,很多资质要求的证书无法培训取证,只能去外地或外省。如装配式建筑砼灌注工和吊装工的培训。 18、大量的农民工年龄偏大、素质不高。农民工长期游离于项目之间,流动性很大,没有接受系统的专业培训,施工企业很难统一管理,农民工素质不高,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近来年农民工总量持续回落,有的走向其他地区,愿意从事建筑业的青年农民工比例不断降低,工地劳务人员老龄化,大部分是50岁左右甚至年龄更大的农民工,文化低,管理难度大。 (五)营改增税务改革之后,建筑行业的整体税负上升,这是企业的共性问题。 19、大部分项目是实施专业化劳务分包,劳务队伍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人工费支出中有30%-40%却无法取得6%增值税专用发票。 21、商砼只有3%的进项抵扣税和一些零星材料采购无法抵扣等等,企业总体税负上升。 三、对今后行业发展的建议 2019年6月17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宜府办发(2019)18号)(以下简称意见),到2021年底,全市建筑业发展实现“产业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企业综合实力更快提升、行业转型升级更加全面”等三大战略目标。所以,我们要统一思想,号召全体会员企业,在围绕“企业做优做强、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提高质量安全水准、完善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努力工作,提升宜昌建筑业在高端市场竞争能力,高歌猛进地走出去,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宜昌建筑品牌”。 (一)积极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搭建政府和企业沟通桥梁,努力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1、积极搭建会员企业服务平台,抓好企业各类人员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特别是企业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十新技术推广应用,企业基础管理和创建精品优质工程的培训、指导、服务。协调企业当前面临的八大员取证、技术工人、特种工种新办和延期办证服务。 2、充分发挥协会行业自律作用,推进诚信建设。开展行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律检查,开展会员企业履行安全质量环保主体责任和履行社会责任等自律检查,坚决抵制和重拳打击行业内部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经营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3、根据《意见》第4条要求,“积极为央企与本地民企合作牵线搭桥,建立建筑业产业合作联盟,通过央企带动本地企业拓展市场。”特别是要服务央企与本地企业合作联盟,建筑业企业产业链联盟重组,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重组,总包企业向专业化转型,企业与银行投融投资合作等,推进宜昌建筑企业由单一的总承包向“做专、做精、做强、做大”发展,培育一批走出省域、走向国际市场的骨干企业。 4、积极反映和协调企业诉求。特别是要对当前存在的“招投标条件设置”、“诚信分设置”、“人工费调差”、“材料费调差”、“农民工工资帐户设立”、“低价中标”、“工程垫资”、“恶意拖欠工程款”、“恶意拖延结算审计”、“商砼、加气砖等建材霸王条款”等问题逐项专题沟通协调,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转型发展。 5、试行开展创建《企业管理优秀奖》过程评价活动。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先进建筑业企业、优秀企业经理、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办法》的基础上,试行开展创建《企业管理优秀奖》过程评价活动。主要针对企业基础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考核,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活动等,提升企业综合管理实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要抓住《意见》中的机遇,向内深挖潜力,大力推进企业“管理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经营方式创新、建造方式创新”,走“专、精、特、新”道路,提升企业“高质量、高科技、高效率、高效益”竞争力。 6、要加快贯彻《意见》第11条要求,“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实施分类动态监管和差别化管理,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市场监督机制。”严格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履行行业自律公约,维护市场秩序,抵制企业间同质化恶性竞争,不参与围标串标、商业贿赂,出借资质,经营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7、要按照《意见》第17条要求,加快推进建筑业高端人才和国际性人才培养,要尽快适应当前建筑业转型发展的新要求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新方式。要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联盟,建立行业实训基地和定向人才培训培养基地,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经营管理、施工技术和创新人才队伍。特别是依靠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培养造就一批“建筑业高端管理人才、高素质综合管理人才、创新型技术领军人才和高级操作技能人才”。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和高操作技能人才培训,提高建筑产业
2021/09/29
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巡查报告 市住建局: 市建筑业协会受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委托,安排检测专委会组织开展2021年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巡查工作。本次巡查工作由从2021年5月10日启动至6月25日完成,共组织9名专家对宜昌市38家建工行业检测单位进行了巡查,现将巡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巡查工作总体情况 本次巡查从宜昌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抽调了9名专家,分三个小组,在宜昌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指导下,采用“五五核查法”保证抽样的随机性和公正性,严格按巡查表中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核查。巡查工作采用查看现场、查阅资料或问询等方式进行。巡查围绕检测机构人员、设备、样品、报告、过程、场所、质量管理、市场行为、报告真实性和能力验证十个方面开展。巡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共开具了209个不符合项,不符合项分布情况见下图表1。 表1 不符合项分布表 图1 不符合项分布二维饼图 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检测单位主要负责人当面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相应整改要求和提高建议。各检测机构就巡查组开出的不符合项均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检测人员管理方面 巡查组对检测人员管理方面共开具了28个不符合项,主要存在的问题: 1.检测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过期未续签,如华祥技术负责人未签订劳动合同,中胜、建友、精睿猇亭试验室、当阳精正、湖北至源以及卓越枝江分公司部分人员合同到期后未续签。 2.培训计划未制订或未按要求实施,如宜昌金地枝江分公司未制订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宜昌中胜培训计划中缺培训效果要求,湖北万祥、宜昌鼎诚、五峰质安缺部分人员培训记录。 3.未对检测人员授权或授权已过期。如湖北衡泰、宜昌建诚、湖北康标等单位未对检测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长阳彤兴内审员文件过期未更新;宜昌筑诚授权签字人任命文件缺少授权领域。 4.人员档案缺少相关资料。如远安科正人员档案缺学历证书等;精睿兴山试验室人员档案中缺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兴山建源人员档案中缺少合同、授权任命文件等。 (二)检测设备管理方面 巡查组对检测设备管理方面共开具了49个不符合项,主要存在的问题: 1.设备未按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如湖北中核、湖北唯正回弹仪未按要求检定,兴山建源未对钢筋弯曲试验机、砂浆搅拌机、标养室温湿度仪进行检定或校准。 2.检定或校准设备未进行确认或确认方式不正确,如湖北至源万能试验机校准证书未确认,宜昌永祥静载荷试验仪无校准确认记录,湖北华祥、宜昌中胜、宜昌鼎诚等多家单位未按检测参数对检定或校准证书进行确认。 3.未按要求对设备开展期间核查,如湖北华祥、湖北精睿、湖北唯正等多家单位未按要求对设备开展期间核查。 4.未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如湖北华祥、宜昌建有无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湖北中核部分设备无维护保养记录。 5.未按要求建立设备档案或设备档案资料不全,如省检测中心宜昌分中心未按一机一档要求建立设备档案,宜昌永祥水泥抗压抗折试验机设备档案中缺验收记录,湖北中核设备档案不齐全,缺少设备验收资料、部分年份的检定/校准证书确认表;湖北万祥静荷载测试仪设备档案不全,只有检定证书及证书确认。 6.设备标识不正确,如湖北建夷水泥量水器、漆膜测厚仪无状态标识等。 7.设备管理的其他问题,如陆诚宜昌分公司水泥细度用萤石粉标准样品过期,宜昌永祥反向弯曲试验无角度测量设备,远安科正恒温水养护箱传感器未装水,不能准确反映箱内恒温水温度,卓越宜都分公司设备停用单无停用日期等信息。 (三)检测样品管理方面 巡查组对检测样品管理方面共开具了23个不符合项,主要存在的问题: 1.样品管理不严,存在丢失样品现象。如湖北至源混凝土抗渗试件有收样记录、入库记录,系统显示未开始试验,但在养护室未找到该组样品,宜昌永祥HS2021-00039混凝土抗渗试件2021年4月15日收样,有收样登记,无出库记录,标养室未找到样品,N2021-00039水泥,2021年4月22日有留样登记,未找到留样样品。 2.缺少必要的核样工器具。如陆诚宜昌分公司样品核样时缺少核样工具,五峰质安收样区缺少台秤。 3.已检与待检样品未分类,样品状态标识错误。如省检测中心宜昌分中心、湖北衡泰、湖北万祥、湖北精睿等单位部分样品已检与待检未及时分类,远安科正样品流转过程中无状态标识,宜昌筑诚收样间、沥青室存在无样品标识样品。 4.留存样品不符合规定要求。如当阳精正混凝土试块等样品检测完后未留存72小时,湖北康标水泥留样封存不规范,湖北精睿宜都分公司水泥留样时间不足3个月。 (四)检测报告管理方面 巡查组在检测报告管理方面共开具了21个不符合项,主要存在问题: 1.检测报告存在缺少纸质版原始记录现象。如卓越宜都分公司钢筋报告(GJ2021-00097)无纸质原始记录;卓越枝江分公司钢筋报告(GJ2021-00264)无纸质原始记录。 2.原始记录中检测设备填写不全、设备未填写唯一性编码。如宜昌建诚部分原始记录中没有仪器设备及管理编号,部分报告中仪器设备不全;宜昌广夏水泥比表面积试验原始记录中未填写电子天平;卓越宜都分公司SS2021-00008原始记录设备栏中设备填写不全。 3.未按规范要求记录相关信息或开展检测。如葛洲坝试验检测、陆诚宜昌分公司、宜昌永祥等现场实体检测未绘制实体检测点图;当阳精正、远安科正、兴山建源水泥凝结时间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测;湖北两四方、卓越宜都分公司混凝土回弹原始记录未记录仪器率定值;宜昌永祥钢筋力学性能检测原始记录无环境条件、试验标准、样品描述等信息;当阳精正钢筋性能检测原始记录中未记录钢筋重量和长度,只有计算重量偏差值;宜昌筑诚建筑外窗气密性原始记录中外形尺寸实测数据未记录。 4.检测记录或报告未签字盖章。如湖北康标芯样厚度原始记录无检测人员签字;卓越宜都分公司见证单无检验、批准人员签字;精睿兴山试验室存档报告未盖章。 5.记录修改不规范。宜昌建诚原始记录中存在涂改和刮改情况;卓越枝江分公司部分土工试验原始记录有涂改情况。 6.委托单、原始记录和报告信息不一致。当阳精正部分委托单未填写检测依据;宜昌筑诚部分委托单和原始记录信息不完整,没有检测依据,部分原始记录和报告中试验依据与委托单不一致;长阳彤兴混凝土抗压报告(HN2021-00548)与原始记录中强度设计标号、龄期时间不一致。 (五)检测过程管理方面 巡查组在检测过程管理方面共开具了12个不符合项,主要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范要求开展试验。如湖北精睿、卓越宜都分公司、砼抗压试验、永祥枝江分公司以及宜昌金地抗压试验加荷速度过快,不符合规范要求;永祥枝江分公司和湖北神龙砼砖试验未采用坐浆法制样,直接试验。 2.设备运行记录不规范,有漏记情况。宜昌中胜、湖北至源以及永祥枝江分公司都存在样品检测与设备运行记录不能一一对应,有漏记现象;湖北建夷和永祥长阳分公司运行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3.未按要求记录环境条件。如湖北华祥开展砂浆立方体检测未记录环境条件。 4.化学品出入库记录不完善。如湖北精睿化学品出入库记录信息不完整,未记录出库化学品重量。 (六)检测场所管理方面 巡查组在检测场所管理方面共计开具了41个不符合项,主要存在的问题: 1.场所布局不合理,有相互干扰现象。湖北万祥、宜昌金地、精睿宜都试验室等场地有限,工作场所布局不合理;湖北衡泰、湖北至源等比表面积仪放置在水泥试验工作间,与水泥试验环境条件冲突。 2.未按要求配置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如湖北唯正、湖北康标等八家单位万能材料试验机均未安装防护网;永祥长阳分公司、陆诚长阳分公司等消防器材不足,无相关检查记录;宜昌归建室内环境检测室化学废液存放设施未密封。 3.化学试剂、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要求放置。如湖北万祥防水卷材室有易燃易爆品丙三醇;宜昌金地、宜昌中胜、宜昌筑诚等化学试剂管理不规范。 4.环境条件控制设施未按要求配置、有控制要求的工作间无控制标识牌。如宜昌建诚、宜昌广夏、湖北至源等单位未在比表面积工作间配置抽湿机;宜昌建友、卓越枝江分公司等单位未对有环境条件控制的工作间进行控制、标识。 (七)质量管理措施方面 巡查组在质量管理措施方面共开具了26个不符合项,主要存在的问题: 1.未制订内审计划、内审计划资料不全。如湖北精睿、湖北华祥、永祥枝江分公司等单位未制订2021年内审计划;宜昌建诚、卓越枝江分公司等单位内审资料收集不齐全。 2.未制订质量控制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如永祥枝江分公司未制订2021年度质量控制计划;宜昌广夏、湖北至源等单位未按计划实施;宜昌建友2021年日常监督计划中编制、审核、审批均为同一人。 3.管理评审后的纠正措施缺验证证明材料。如葛洲坝试验检测、湖北中核等单位管理评审后的纠正措施缺验证证明材料。 4.其他问题。如湖北衡泰、宜昌金地存档资料报告无目录清单;宜金地枝江分公司部分质量表格无受控号等。 (八)市场行为方面 巡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检测价格偏差行为,如精睿宜都试验室检测合同单价为鄂价房服〔2008〕20号文单价35%计取,在市场行为方面共计开具了8个不符合项,主要存在的问题: 1.缺合同评审资料,如远安科正、宜昌筑诚、精睿兴山分公司等单位缺少合同评审资料。 2.未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如陆诚宜昌分公司、永祥长阳分公司、陆诚长阳分公司均未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 (九)报告真实性方面 巡查组未在报告真实性方面开具不符合项,但通过检查发现有些单位涉嫌存在报告真实性问题,如湖北至源水泥报告(SN2021-00022)于2021年4月7日打印结束,试样仍在水泥标准养护箱中,膨胀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原始记录导热系数检验日期与导热系数测定仪使用记录日期不一致,混凝土抗渗试件(1000000250459)有收样日期,系统显示未开始试验,但无法找到该试件。 (十)能力验证方面 巡查组在能力验证方面开具了1个不符合项,精睿兴山试验室未参加省质安协会组织的水泥能力验证。 三、综合评价 本次巡查工作采用了“五五核查法”,保证了巡查过程中抽样的公平,也提高了巡查的效率,让巡查工作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巡查专家采用查看现场、查阅资料或问询等方式基本了解了38家检测机构人员、设备、样品、环境及场所情况,结合管理体系运行、技术能力评价、合同管理及投诉处理等,对检测机构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意见以及检测机构的综合评价。省检测宜昌分中心等26家检测机构综合评价为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正常,建议机构自行加强质量控制;湖北华祥地宜有限公司、宜昌永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宜昌建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湖北楚天卓越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湖北至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楚天卓越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枝江分公司、宜昌永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枝江分公司、远安科正检测有限公司、湖北精睿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兴山试验室、兴山县建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彤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五峰质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2家检测机构综合评价为质量管理体系有待提高,建议协会继续加强监督管理。检测机构不符合项、改进意见、综合评价见附件1。 根据各检测机构提交的整改报告,部分不符合项原因分析未立足客观实际、整改措施不恰当,不能有效的促进机构改进,使巡查结果的应用打了折扣。 根据各专家组开具的不符合项报告和提交的巡查报告看,专家组之间对于机构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的严重程度认识上还存在较大的差异,巡查记录和报告的质量参差不齐。 四、巡查建议 通过本次宜昌市建筑协会检测专委会对全市建工行业检测机构巡查,基本了解了38家检测机构情况,各机构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人员不足、技术能力薄弱、场所布局不合理等情况。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