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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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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

  • 分类:调研反馈
  • 作者:宜昌市建筑业协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9-29
  • 访问量:884

【概要描述】
  为积极落实宜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建筑业快速转型高质量发展,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对会员企业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按照宜昌市建筑业协会《2019年度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调研方案》的要求,协会组织由会长陶加林任组长,秘书长吕方武任副组长的三个小组开展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52份,走访4个县市区建筑业协会、6个专业委员会和城区部分会员企业,共召开专题座谈会14场,参加调研座谈企业76家,其中总承包企业45家,特级1家,一级18家,二级23家,三级3家;专业承包企业12家,劳务分包企业5家,检测单位5家,造价咨询企业4家,装配式生产企业5家。重点调研企业在深化改革、转型升级以及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就有关情况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协会秘书处形成了本调研报告。
  二、建筑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全市建筑业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虽然取得了不错成效,2018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大关,但仍然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缺少旗舰级领军企业、企业内生动力不足、综合服务能力不强、合作发展意识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是直接影响和制约宜昌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最主要矛盾。
  (一)建筑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有待完善。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一大批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建筑市场起到了一定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但在调研过程中仍有一些企业反映以下问题:
  1、企业资质等级、综合素质低。建筑市场准入门槛过低、放开过度,导致市场主体供需失衡。据统计,2018年宜昌市新注册企业100多家,到2019年6月份,宜昌本地注册房建市政资质企业共836家,其中总承包企业483家,专业承包企业319家,劳务企业34家。这些企业2019年在宜昌承包工程的有104家,仅占宜昌本地企业的12.4%。
  2、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企业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经营挂靠等违法行为,项目业主“低价中标、垫资、压缩工期、恶意肢解工程分包等霸王合同条款”等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过程监督处罚不力,企业要生存不得不屈服潜规则。还有一些项目由外地企业中标,这些企业还是利用宜昌本土的资源,造成项目利润和税收外流。
  3、诚信分值在招标运用中的设置不合理。在工程项目招标条件设置中,招标文件综合评估对诚信分设置高低和不同分数段量化评分设置不合理,项目规模大小(200万元以下除外)、施工技术难易程度业绩优秀与否没有区别。导致诚信分值高、业绩好的企业在招投标中不具备优势条件,不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
  4、建筑材料供应商抱团实行市场垄断。目前已形成商砼、商品砂浆、加气砖、烟道等建筑材料供应商划分区域供货,先付款后供货,随意加价,任意断供材料,不注重供货材料质量和服务质量。
  5、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一刀切”停工,影响正常施工。再加上遇到雾霾天气、环保治理、重大活动、节假日放假等停工,都由施工单位在过程中超负荷加班完成,加大了安全质量风险。
  (二)一部分企业反映垫资、低价和拖欠工程款是建筑市场的“三座大山”,使企业资金运营压力大和不可预见成本增大,是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之一,如拖欠工资、过程安全、质量控制不到位等,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工程垫资情况严重,比例过大,工程进度达到50%付进度款30%,进度达到80%付进度款50%;甚至完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恶意拖延审计决算时间造成工程款不能按期支付,有的一二年,甚至更长。据了解,一个项目要垫资40%以上,平均每万平方米房建要垫资400至500万元,特别是政府部门和一些国有企业是拖欠工程款的主体,直接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7、材料价格上涨,材料信息指导价信息发布时间滞后,信息价覆盖面窄,合同中霸王条款不予调整或不予实际调整。招标文件条款中,往往注明门窗、瓷砖、钢筋等采用xx等品牌,但标底价是采用的信息价,信息价均是普通品牌中最低的价格。如砂、碎石、商砼等价差在60至100元,直接消耗利润2.5%至4%个百分点;
  8、人工费上涨也是增大企业施工成本的一个重要部分。投标报价人工费与实际施工时人工费涨价达10%以上,平均每万平方米房建人工费成本要增加30至40万元。
  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设置繁多。要求企业一个项目设立一个帐户,每一帐户冻结资金最低是30万元以上,一个企业有3至5个项目,就是100多万元资金被长期滞押,甚至有的企业有10个以上帐户,资金滞押量很大。
  (三)企业基础管理低下,转型发展能力不足,资源整合能力和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开发资金和技术人员投入严重不足,很难步入高质量发展行列。
  10、受制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施工企业基础管理薄弱,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很多企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管理人员严重缺位、各项管理制度严重缺失。特别是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不健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一些企业将项目管理权承包给项目经理,甚至采取“以包代管”的方式,无视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导致项目施工安全风险和质量环保风险增大。
  11、在《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宜昌市建筑市场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加分项中,为项目创优加分值偏低,分值有效期太短。创优过程周期长,投入大,管理要求高,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创优积极性,不利于提高建筑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2、企业经营发展理念滞后,同质化恶性竞争严重。众多建筑企业长期在房建和市政为主的同一总承包层次上,缺乏专业工程承建能力和配套能力,缺少技术创新,缺少核心竞争力。企业处在市场竞争的低端,没有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优势,无法适应国家大力发展基础设施、环保投资方向和工业建筑投资方向转换,“有业务需求,无专业能力”。
  13、行业内资源整合不足,区域内缺少旗舰级领军企业。本地企业缺乏与央企联盟合作,高资质等级企业缺乏与低资质等级企业合作,尤其是建筑业企业与建材业、房地产业、工业设计与咨询以及投资金融业的联合发展不足。本地企业在一些大型项目和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项目竞争上,处于严重劣势地位,区域内缺少专业门类齐全的、核心技术能力较强的企业。
  14、企业偏重经济效益,不注重科技创新,缺乏技术创新资金投入,缺乏科技创新的技术人员,内部管理简单粗放。对住建部推广的十项新技术应用和研究很少,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工法和发明专利甚少,对企业发展没有促进和指导作用。
  (四)建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人才培育不足,已成为一大部分企业的短板,制约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5、一些企业不注重人才培养,专业管理人才紧缺。不愿让在职员工缺乏专业技能培训,专业技能不能及时更新。一、二级建造师也是严重匮乏,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人才职称晋升申报条件繁多,如对申报人员社保缴纳时间要求限制等,导致大部分人员不符合申报要求,很多企业都无法满足最低的资质标准要求。
  16、在建项目在办理登记时,对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证件网上系统录入验证锁定时间长,导致企业专业持证上岗人员紧缺,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发展。
  17、项目八大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取证和继续教育难,一段时间停办停考。报名难通过率太低,如安拆工报名手续一年多都无法通过报名。技术工人方面培训的工种太少,很多资质要求的证书无法培训取证,只能去外地或外省。如装配式建筑砼灌注工和吊装工的培训。
  18、大量的农民工年龄偏大、素质不高。农民工长期游离于项目之间,流动性很大,没有接受系统的专业培训,施工企业很难统一管理,农民工素质不高,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近来年农民工总量持续回落,有的走向其他地区,愿意从事建筑业的青年农民工比例不断降低,工地劳务人员老龄化,大部分是50岁左右甚至年龄更大的农民工,文化低,管理难度大。
  (五)营改增税务改革之后,建筑行业的整体税负上升,这是企业的共性问题。
  19、大部分项目是实施专业化劳务分包,劳务队伍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人工费支出中有30%-40%却无法取得6%增值税专用发票。
  21、商砼只有3%的进项抵扣税和一些零星材料采购无法抵扣等等,企业总体税负上升。
  三、对今后行业发展的建议
  2019年6月17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宜府办发(2019)18号)(以下简称意见),到2021年底,全市建筑业发展实现“产业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企业综合实力更快提升、行业转型升级更加全面”等三大战略目标。所以,我们要统一思想,号召全体会员企业,在围绕“企业做优做强、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提高质量安全水准、完善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努力工作,提升宜昌建筑业在高端市场竞争能力,高歌猛进地走出去,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宜昌建筑品牌”。
  (一)积极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搭建政府和企业沟通桥梁,努力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1、积极搭建会员企业服务平台,抓好企业各类人员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特别是企业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十新技术推广应用,企业基础管理和创建精品优质工程的培训、指导、服务。协调企业当前面临的八大员取证、技术工人、特种工种新办和延期办证服务。
  2、充分发挥协会行业自律作用,推进诚信建设。开展行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律检查,开展会员企业履行安全质量环保主体责任和履行社会责任等自律检查,坚决抵制和重拳打击行业内部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经营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3、根据《意见》第4条要求,“积极为央企与本地民企合作牵线搭桥,建立建筑业产业合作联盟,通过央企带动本地企业拓展市场。”特别是要服务央企与本地企业合作联盟,建筑业企业产业链联盟重组,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重组,总包企业向专业化转型,企业与银行投融投资合作等,推进宜昌建筑企业由单一的总承包向“做专、做精、做强、做大”发展,培育一批走出省域、走向国际市场的骨干企业。
  4、积极反映和协调企业诉求。特别是要对当前存在的“招投标条件设置”、“诚信分设置”、“人工费调差”、“材料费调差”、“农民工工资帐户设立”、“低价中标”、“工程垫资”、“恶意拖欠工程款”、“恶意拖延结算审计”、“商砼、加气砖等建材霸王条款”等问题逐项专题沟通协调,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转型发展。
  5、试行开展创建《企业管理优秀奖》过程评价活动。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先进建筑业企业、优秀企业经理、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办法》的基础上,试行开展创建《企业管理优秀奖》过程评价活动。主要针对企业基础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考核,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活动等,提升企业综合管理实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要抓住《意见》中的机遇,向内深挖潜力,大力推进企业“管理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经营方式创新、建造方式创新”,走“专、精、特、新”道路,提升企业“高质量、高科技、高效率、高效益”竞争力。
  6、要加快贯彻《意见》第11条要求,“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实施分类动态监管和差别化管理,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市场监督机制。”严格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履行行业自律公约,维护市场秩序,抵制企业间同质化恶性竞争,不参与围标串标、商业贿赂,出借资质,经营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7、要按照《意见》第17条要求,加快推进建筑业高端人才和国际性人才培养,要尽快适应当前建筑业转型发展的新要求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新方式。要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联盟,建立行业实训基地和定向人才培训培养基地,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经营管理、施工技术和创新人才队伍。特别是依靠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培养造就一批“建筑业高端管理人才、高素质综合管理人才、创新型技术领军人才和高级操作技能人才”。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和高操作技能人才培训,提高建筑产业

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

【概要描述】
  为积极落实宜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建筑业快速转型高质量发展,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对会员企业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按照宜昌市建筑业协会《2019年度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调研方案》的要求,协会组织由会长陶加林任组长,秘书长吕方武任副组长的三个小组开展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52份,走访4个县市区建筑业协会、6个专业委员会和城区部分会员企业,共召开专题座谈会14场,参加调研座谈企业76家,其中总承包企业45家,特级1家,一级18家,二级23家,三级3家;专业承包企业12家,劳务分包企业5家,检测单位5家,造价咨询企业4家,装配式生产企业5家。重点调研企业在深化改革、转型升级以及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就有关情况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协会秘书处形成了本调研报告。
  二、建筑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全市建筑业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虽然取得了不错成效,2018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大关,但仍然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缺少旗舰级领军企业、企业内生动力不足、综合服务能力不强、合作发展意识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是直接影响和制约宜昌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最主要矛盾。
  (一)建筑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有待完善。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一大批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建筑市场起到了一定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但在调研过程中仍有一些企业反映以下问题:
  1、企业资质等级、综合素质低。建筑市场准入门槛过低、放开过度,导致市场主体供需失衡。据统计,2018年宜昌市新注册企业100多家,到2019年6月份,宜昌本地注册房建市政资质企业共836家,其中总承包企业483家,专业承包企业319家,劳务企业34家。这些企业2019年在宜昌承包工程的有104家,仅占宜昌本地企业的12.4%。
  2、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企业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经营挂靠等违法行为,项目业主“低价中标、垫资、压缩工期、恶意肢解工程分包等霸王合同条款”等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过程监督处罚不力,企业要生存不得不屈服潜规则。还有一些项目由外地企业中标,这些企业还是利用宜昌本土的资源,造成项目利润和税收外流。
  3、诚信分值在招标运用中的设置不合理。在工程项目招标条件设置中,招标文件综合评估对诚信分设置高低和不同分数段量化评分设置不合理,项目规模大小(200万元以下除外)、施工技术难易程度业绩优秀与否没有区别。导致诚信分值高、业绩好的企业在招投标中不具备优势条件,不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
  4、建筑材料供应商抱团实行市场垄断。目前已形成商砼、商品砂浆、加气砖、烟道等建筑材料供应商划分区域供货,先付款后供货,随意加价,任意断供材料,不注重供货材料质量和服务质量。
  5、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一刀切”停工,影响正常施工。再加上遇到雾霾天气、环保治理、重大活动、节假日放假等停工,都由施工单位在过程中超负荷加班完成,加大了安全质量风险。
  (二)一部分企业反映垫资、低价和拖欠工程款是建筑市场的“三座大山”,使企业资金运营压力大和不可预见成本增大,是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之一,如拖欠工资、过程安全、质量控制不到位等,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工程垫资情况严重,比例过大,工程进度达到50%付进度款30%,进度达到80%付进度款50%;甚至完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恶意拖延审计决算时间造成工程款不能按期支付,有的一二年,甚至更长。据了解,一个项目要垫资40%以上,平均每万平方米房建要垫资400至500万元,特别是政府部门和一些国有企业是拖欠工程款的主体,直接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7、材料价格上涨,材料信息指导价信息发布时间滞后,信息价覆盖面窄,合同中霸王条款不予调整或不予实际调整。招标文件条款中,往往注明门窗、瓷砖、钢筋等采用xx等品牌,但标底价是采用的信息价,信息价均是普通品牌中最低的价格。如砂、碎石、商砼等价差在60至100元,直接消耗利润2.5%至4%个百分点;
  8、人工费上涨也是增大企业施工成本的一个重要部分。投标报价人工费与实际施工时人工费涨价达10%以上,平均每万平方米房建人工费成本要增加30至40万元。
  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设置繁多。要求企业一个项目设立一个帐户,每一帐户冻结资金最低是30万元以上,一个企业有3至5个项目,就是100多万元资金被长期滞押,甚至有的企业有10个以上帐户,资金滞押量很大。
  (三)企业基础管理低下,转型发展能力不足,资源整合能力和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开发资金和技术人员投入严重不足,很难步入高质量发展行列。
  10、受制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施工企业基础管理薄弱,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很多企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管理人员严重缺位、各项管理制度严重缺失。特别是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不健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一些企业将项目管理权承包给项目经理,甚至采取“以包代管”的方式,无视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导致项目施工安全风险和质量环保风险增大。
  11、在《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宜昌市建筑市场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加分项中,为项目创优加分值偏低,分值有效期太短。创优过程周期长,投入大,管理要求高,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创优积极性,不利于提高建筑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2、企业经营发展理念滞后,同质化恶性竞争严重。众多建筑企业长期在房建和市政为主的同一总承包层次上,缺乏专业工程承建能力和配套能力,缺少技术创新,缺少核心竞争力。企业处在市场竞争的低端,没有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优势,无法适应国家大力发展基础设施、环保投资方向和工业建筑投资方向转换,“有业务需求,无专业能力”。
  13、行业内资源整合不足,区域内缺少旗舰级领军企业。本地企业缺乏与央企联盟合作,高资质等级企业缺乏与低资质等级企业合作,尤其是建筑业企业与建材业、房地产业、工业设计与咨询以及投资金融业的联合发展不足。本地企业在一些大型项目和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项目竞争上,处于严重劣势地位,区域内缺少专业门类齐全的、核心技术能力较强的企业。
  14、企业偏重经济效益,不注重科技创新,缺乏技术创新资金投入,缺乏科技创新的技术人员,内部管理简单粗放。对住建部推广的十项新技术应用和研究很少,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工法和发明专利甚少,对企业发展没有促进和指导作用。
  (四)建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人才培育不足,已成为一大部分企业的短板,制约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5、一些企业不注重人才培养,专业管理人才紧缺。不愿让在职员工缺乏专业技能培训,专业技能不能及时更新。一、二级建造师也是严重匮乏,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人才职称晋升申报条件繁多,如对申报人员社保缴纳时间要求限制等,导致大部分人员不符合申报要求,很多企业都无法满足最低的资质标准要求。
  16、在建项目在办理登记时,对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证件网上系统录入验证锁定时间长,导致企业专业持证上岗人员紧缺,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发展。
  17、项目八大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取证和继续教育难,一段时间停办停考。报名难通过率太低,如安拆工报名手续一年多都无法通过报名。技术工人方面培训的工种太少,很多资质要求的证书无法培训取证,只能去外地或外省。如装配式建筑砼灌注工和吊装工的培训。
  18、大量的农民工年龄偏大、素质不高。农民工长期游离于项目之间,流动性很大,没有接受系统的专业培训,施工企业很难统一管理,农民工素质不高,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近来年农民工总量持续回落,有的走向其他地区,愿意从事建筑业的青年农民工比例不断降低,工地劳务人员老龄化,大部分是50岁左右甚至年龄更大的农民工,文化低,管理难度大。
  (五)营改增税务改革之后,建筑行业的整体税负上升,这是企业的共性问题。
  19、大部分项目是实施专业化劳务分包,劳务队伍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人工费支出中有30%-40%却无法取得6%增值税专用发票。
  21、商砼只有3%的进项抵扣税和一些零星材料采购无法抵扣等等,企业总体税负上升。
  三、对今后行业发展的建议
  2019年6月17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宜府办发(2019)18号)(以下简称意见),到2021年底,全市建筑业发展实现“产业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企业综合实力更快提升、行业转型升级更加全面”等三大战略目标。所以,我们要统一思想,号召全体会员企业,在围绕“企业做优做强、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提高质量安全水准、完善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努力工作,提升宜昌建筑业在高端市场竞争能力,高歌猛进地走出去,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宜昌建筑品牌”。
  (一)积极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搭建政府和企业沟通桥梁,努力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1、积极搭建会员企业服务平台,抓好企业各类人员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特别是企业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十新技术推广应用,企业基础管理和创建精品优质工程的培训、指导、服务。协调企业当前面临的八大员取证、技术工人、特种工种新办和延期办证服务。
  2、充分发挥协会行业自律作用,推进诚信建设。开展行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律检查,开展会员企业履行安全质量环保主体责任和履行社会责任等自律检查,坚决抵制和重拳打击行业内部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经营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3、根据《意见》第4条要求,“积极为央企与本地民企合作牵线搭桥,建立建筑业产业合作联盟,通过央企带动本地企业拓展市场。”特别是要服务央企与本地企业合作联盟,建筑业企业产业链联盟重组,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重组,总包企业向专业化转型,企业与银行投融投资合作等,推进宜昌建筑企业由单一的总承包向“做专、做精、做强、做大”发展,培育一批走出省域、走向国际市场的骨干企业。
  4、积极反映和协调企业诉求。特别是要对当前存在的“招投标条件设置”、“诚信分设置”、“人工费调差”、“材料费调差”、“农民工工资帐户设立”、“低价中标”、“工程垫资”、“恶意拖欠工程款”、“恶意拖延结算审计”、“商砼、加气砖等建材霸王条款”等问题逐项专题沟通协调,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转型发展。
  5、试行开展创建《企业管理优秀奖》过程评价活动。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先进建筑业企业、优秀企业经理、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办法》的基础上,试行开展创建《企业管理优秀奖》过程评价活动。主要针对企业基础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考核,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活动等,提升企业综合管理实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要抓住《意见》中的机遇,向内深挖潜力,大力推进企业“管理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经营方式创新、建造方式创新”,走“专、精、特、新”道路,提升企业“高质量、高科技、高效率、高效益”竞争力。
  6、要加快贯彻《意见》第11条要求,“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实施分类动态监管和差别化管理,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市场监督机制。”严格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履行行业自律公约,维护市场秩序,抵制企业间同质化恶性竞争,不参与围标串标、商业贿赂,出借资质,经营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7、要按照《意见》第17条要求,加快推进建筑业高端人才和国际性人才培养,要尽快适应当前建筑业转型发展的新要求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新方式。要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联盟,建立行业实训基地和定向人才培训培养基地,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经营管理、施工技术和创新人才队伍。特别是依靠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培养造就一批“建筑业高端管理人才、高素质综合管理人才、创新型技术领军人才和高级操作技能人才”。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和高操作技能人才培训,提高建筑产业

  • 分类:调研反馈
  • 作者:宜昌市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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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9-29
  • 访问量: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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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落实宜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建筑业快速转型高质量发展,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对会员企业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按照宜昌市建筑业协会《2019年度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调研方案》的要求,协会组织由会长陶加林任组长,秘书长吕方武任副组长的三个小组开展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52份,走访4个县市区建筑业协会、6个专业委员会和城区部分会员企业,共召开专题座谈会14场,参加调研座谈企业76家,其中总承包企业45家,特级1家,一级18家,二级23家,三级3家;专业承包企业12家,劳务分包企业5家,检测单位5家,造价咨询企业4家,装配式生产企业5家。重点调研企业在深化改革、转型升级以及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就有关情况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协会秘书处形成了本调研报告。
  二、建筑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全市建筑业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虽然取得了不错成效,2018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大关,但仍然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缺少旗舰级领军企业、企业内生动力不足、综合服务能力不强、合作发展意识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是直接影响和制约宜昌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最主要矛盾。
  (一)建筑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有待完善。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一大批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建筑市场起到了一定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但在调研过程中仍有一些企业反映以下问题:
  1、企业资质等级、综合素质低。建筑市场准入门槛过低、放开过度,导致市场主体供需失衡。据统计,2018年宜昌市新注册企业100多家,到2019年6月份,宜昌本地注册房建市政资质企业共836家,其中总承包企业483家,专业承包企业319家,劳务企业34家。这些企业2019年在宜昌承包工程的有104家,仅占宜昌本地企业的12.4%。
  2、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企业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经营挂靠等违法行为,项目业主“低价中标、垫资、压缩工期、恶意肢解工程分包等霸王合同条款”等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过程监督处罚不力,企业要生存不得不屈服潜规则。还有一些项目由外地企业中标,这些企业还是利用宜昌本土的资源,造成项目利润和税收外流。
  3、诚信分值在招标运用中的设置不合理。在工程项目招标条件设置中,招标文件综合评估对诚信分设置高低和不同分数段量化评分设置不合理,项目规模大小(200万元以下除外)、施工技术难易程度业绩优秀与否没有区别。导致诚信分值高、业绩好的企业在招投标中不具备优势条件,不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
  4、建筑材料供应商抱团实行市场垄断。目前已形成商砼、商品砂浆、加气砖、烟道等建筑材料供应商划分区域供货,先付款后供货,随意加价,任意断供材料,不注重供货材料质量和服务质量。
  5、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一刀切”停工,影响正常施工。再加上遇到雾霾天气、环保治理、重大活动、节假日放假等停工,都由施工单位在过程中超负荷加班完成,加大了安全质量风险。
  (二)一部分企业反映垫资、低价和拖欠工程款是建筑市场的“三座大山”,使企业资金运营压力大和不可预见成本增大,是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之一,如拖欠工资、过程安全、质量控制不到位等,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工程垫资情况严重,比例过大,工程进度达到50%付进度款30%,进度达到80%付进度款50%;甚至完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恶意拖延审计决算时间造成工程款不能按期支付,有的一二年,甚至更长。据了解,一个项目要垫资40%以上,平均每万平方米房建要垫资400至500万元,特别是政府部门和一些国有企业是拖欠工程款的主体,直接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7、材料价格上涨,材料信息指导价信息发布时间滞后,信息价覆盖面窄,合同中霸王条款不予调整或不予实际调整。招标文件条款中,往往注明门窗、瓷砖、钢筋等采用xx等品牌,但标底价是采用的信息价,信息价均是普通品牌中最低的价格。如砂、碎石、商砼等价差在60至100元,直接消耗利润2.5%至4%个百分点;
  8、人工费上涨也是增大企业施工成本的一个重要部分。投标报价人工费与实际施工时人工费涨价达10%以上,平均每万平方米房建人工费成本要增加30至40万元。
  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设置繁多。要求企业一个项目设立一个帐户,每一帐户冻结资金最低是30万元以上,一个企业有3至5个项目,就是100多万元资金被长期滞押,甚至有的企业有10个以上帐户,资金滞押量很大。
  (三)企业基础管理低下,转型发展能力不足,资源整合能力和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开发资金和技术人员投入严重不足,很难步入高质量发展行列。
  10、受制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施工企业基础管理薄弱,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很多企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管理人员严重缺位、各项管理制度严重缺失。特别是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不健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一些企业将项目管理权承包给项目经理,甚至采取“以包代管”的方式,无视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导致项目施工安全风险和质量环保风险增大。
  11、在《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宜昌市建筑市场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加分项中,为项目创优加分值偏低,分值有效期太短。创优过程周期长,投入大,管理要求高,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创优积极性,不利于提高建筑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2、企业经营发展理念滞后,同质化恶性竞争严重。众多建筑企业长期在房建和市政为主的同一总承包层次上,缺乏专业工程承建能力和配套能力,缺少技术创新,缺少核心竞争力。企业处在市场竞争的低端,没有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优势,无法适应国家大力发展基础设施、环保投资方向和工业建筑投资方向转换,“有业务需求,无专业能力”。
  13、行业内资源整合不足,区域内缺少旗舰级领军企业。本地企业缺乏与央企联盟合作,高资质等级企业缺乏与低资质等级企业合作,尤其是建筑业企业与建材业、房地产业、工业设计与咨询以及投资金融业的联合发展不足。本地企业在一些大型项目和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项目竞争上,处于严重劣势地位,区域内缺少专业门类齐全的、核心技术能力较强的企业。
  14、企业偏重经济效益,不注重科技创新,缺乏技术创新资金投入,缺乏科技创新的技术人员,内部管理简单粗放。对住建部推广的十项新技术应用和研究很少,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工法和发明专利甚少,对企业发展没有促进和指导作用。
  (四)建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人才培育不足,已成为一大部分企业的短板,制约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5、一些企业不注重人才培养,专业管理人才紧缺。不愿让在职员工缺乏专业技能培训,专业技能不能及时更新。一、二级建造师也是严重匮乏,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人才职称晋升申报条件繁多,如对申报人员社保缴纳时间要求限制等,导致大部分人员不符合申报要求,很多企业都无法满足最低的资质标准要求。
  16、在建项目在办理登记时,对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证件网上系统录入验证锁定时间长,导致企业专业持证上岗人员紧缺,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发展。
  17、项目八大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取证和继续教育难,一段时间停办停考。报名难通过率太低,如安拆工报名手续一年多都无法通过报名。技术工人方面培训的工种太少,很多资质要求的证书无法培训取证,只能去外地或外省。如装配式建筑砼灌注工和吊装工的培训。
  18、大量的农民工年龄偏大、素质不高。农民工长期游离于项目之间,流动性很大,没有接受系统的专业培训,施工企业很难统一管理,农民工素质不高,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近来年农民工总量持续回落,有的走向其他地区,愿意从事建筑业的青年农民工比例不断降低,工地劳务人员老龄化,大部分是50岁左右甚至年龄更大的农民工,文化低,管理难度大。
  (五)营改增税务改革之后,建筑行业的整体税负上升,这是企业的共性问题。
  19、大部分项目是实施专业化劳务分包,劳务队伍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人工费支出中有30%-40%却无法取得6%增值税专用发票。
  21、商砼只有3%的进项抵扣税和一些零星材料采购无法抵扣等等,企业总体税负上升。
  三、对今后行业发展的建议
  2019年6月17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宜府办发(2019)18号)(以下简称意见),到2021年底,全市建筑业发展实现“产业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企业综合实力更快提升、行业转型升级更加全面”等三大战略目标。所以,我们要统一思想,号召全体会员企业,在围绕“企业做优做强、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提高质量安全水准、完善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努力工作,提升宜昌建筑业在高端市场竞争能力,高歌猛进地走出去,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宜昌建筑品牌”。
  (一)积极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搭建政府和企业沟通桥梁,努力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1、积极搭建会员企业服务平台,抓好企业各类人员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特别是企业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十新技术推广应用,企业基础管理和创建精品优质工程的培训、指导、服务。协调企业当前面临的八大员取证、技术工人、特种工种新办和延期办证服务。
  2、充分发挥协会行业自律作用,推进诚信建设。开展行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律检查,开展会员企业履行安全质量环保主体责任和履行社会责任等自律检查,坚决抵制和重拳打击行业内部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经营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3、根据《意见》第4条要求,“积极为央企与本地民企合作牵线搭桥,建立建筑业产业合作联盟,通过央企带动本地企业拓展市场。”特别是要服务央企与本地企业合作联盟,建筑业企业产业链联盟重组,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重组,总包企业向专业化转型,企业与银行投融投资合作等,推进宜昌建筑企业由单一的总承包向“做专、做精、做强、做大”发展,培育一批走出省域、走向国际市场的骨干企业。
  4、积极反映和协调企业诉求。特别是要对当前存在的“招投标条件设置”、“诚信分设置”、“人工费调差”、“材料费调差”、“农民工工资帐户设立”、“低价中标”、“工程垫资”、“恶意拖欠工程款”、“恶意拖延结算审计”、“商砼、加气砖等建材霸王条款”等问题逐项专题沟通协调,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转型发展。
  5、试行开展创建《企业管理优秀奖》过程评价活动。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先进建筑业企业、优秀企业经理、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办法》的基础上,试行开展创建《企业管理优秀奖》过程评价活动。主要针对企业基础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考核,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活动等,提升企业综合管理实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要抓住《意见》中的机遇,向内深挖潜力,大力推进企业“管理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经营方式创新、建造方式创新”,走“专、精、特、新”道路,提升企业“高质量、高科技、高效率、高效益”竞争力。
  6、要加快贯彻《意见》第11条要求,“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实施分类动态监管和差别化管理,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市场监督机制。”严格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履行行业自律公约,维护市场秩序,抵制企业间同质化恶性竞争,不参与围标串标、商业贿赂,出借资质,经营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7、要按照《意见》第17条要求,加快推进建筑业高端人才和国际性人才培养,要尽快适应当前建筑业转型发展的新要求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新方式。要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联盟,建立行业实训基地和定向人才培训培养基地,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经营管理、施工技术和创新人才队伍。特别是依靠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培养造就一批“建筑业高端管理人才、高素质综合管理人才、创新型技术领军人才和高级操作技能人才”。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和高操作技能人才培训,提高建筑产业工人专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建立企业核心“技术团队、项目管理团队、专业施工班组团队”,鼓励人才正能量快速成长,提升企业专业核心技术竞争力。
  8、要建立健全企业基础管理体系,自觉履行企业的安全、质量和环保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到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一线员工的责任体系,保证安全、质量和环保主体责任的落实。
  9、要加快落实《意见》第8条意见,“加快应用建筑创新成果,推进企业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企业自己的科技创新体系,吸引高级人才加盟,向申报建立“省级技术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平台迈进。在智能化、信息化、节能环保、BIM技术、装配式建筑等关键施工技术上攻关,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三)根据《意见》中的要求,建议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其中条款政策,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市场过程监管,引导和服务企业加快转型高质量发展。
  10、根据《意见》第10条“全面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和实时在线监督”要求,建议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大市场过程监管,强化违法行为曝光处罚。要加大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要加大对投标企业围标、串标、出借资质、挂靠经营等监管处罚;要加大对业主合同中霸王条款的监管;特别是要监控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要带头执行国家法规文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1、建议研究出台符合国际惯例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和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管理制度。按照《意见》第7条“研究建立适应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投资评审、招标投标、质量安全和工程结算等制度”的要求,建议研究出台符合国际惯例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和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管理制度,用法规形式明确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模式。特别是鼓励政府投资、民间投资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模式,为加快企业转型发展,形成全过程咨询服务配套总承包、专业承包的建筑施工管理模式提供政策引导和保障。
  12、大力扶持龙头骨干企业做优做强。按照《意见》第1条“大力扶持龙头骨干企业做优做强”的要求,建议出台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做优做强实施细则,鼓励企业之间兼并重组,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等各阶段的优秀企业合并、重组。确定一批重点扶持企业,在产权转让、资产置换、发起上市、所有制混合、金融信贷、保险担保、税收减免和项目承接合作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积极培育一批区域内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和专业承包骨干企业。鼓励一部分粗放型小微企业和一部分二、三级总包企业重组,向“专、精、特、新”方向转型,向“做专做精做强”发展。
  13、建议在《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原有的基础上,给予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工程业绩同时加分”和“项目创优同时加分”,引导工程提质创优,从工程业绩和创优业绩加分上鼓励企业向专业化、差异化方向发展。
  14、根据《意见》第11条,“加强诚信与失信记载,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市场监督机制”的要求,建议修改完善《宜昌市建筑市场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扣分值的惩处。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建筑业同样也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关键时期。宜昌市建筑业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抓住机遇,深化内部改革,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形成新优势,新动能,转向高质量安全发展,在建设优美大城宜昌的征程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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